律师解析:
刑事责任的期限并非是一个恒定不变的时间概念,其所代表的含义会随着具体犯罪情况下的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产生变化。
对于法定最高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罪行,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五年后便可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法定最高刑介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罪行,则需要等待十年时间方能完成刑事责任的追诉过程;
对于法定最高刑达到或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罪行,追诉期限则长达十五年;
至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罪行,其刑事责任的追诉期限则需要持续二十年之久。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相关部门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罪行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加以核准。
但是,倘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展开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相应案件之后,被告人却采取逃逸的方式躲避侦查或审判的,那么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追诉期限将不会受到上述规定的限制。
另外,如果受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追诉机关依然选择不予立案处理的话,同样也无法通过时效期限来规避刑事责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