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是从哪一天开始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罪犯应有之刑期,一般皆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然而若罪犯在判决执行前已然被羁押,则囚禁时长可逐日折抵为刑期。 举例说明,假设某位罪犯因犯下罪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且在此之前已被公安机关羁押两个月,那么实际上,他所需服刑的期限应为四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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