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量刑三年半最多减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名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根据相关法规和司法实践,罪犯在服刑期间最多可以获得减刑处理,但是相关减刑幅度不得超过原判决所确定刑期的二分之一。
换句话说,罪犯获得减刑的最大可能性是一年零九个月左右。 然而,要想获得减刑,必须符合一系列特定的条件,例如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存在悔过自新之意或有立功表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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