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期限是多少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并无固定期限之规。
此举乃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变更,通常缘于罪犯因具备法定特殊状况而不适宜在监狱内服刑。
若监外执行所涉情形得以消除,比如说,罪犯康复并达到适合收押标准,那么其将被收容回监狱继续服刑剩余刑期。
然而,关于暂时性监外执行的罪犯而言,根据法律规定须实行社区矫治措施,且社区矫治期限自判决、裁定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7: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