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六个月怎么算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的情况,其具体的刑期计算方式通常为从判决书正式开始执行日期算起。
而在此之前若已进行过关押,且在关押过程中,每一天都可以折抵一天的刑期。 例如,某位被告在判决下达之前曾遭到公安机关的拘留,共计30天时间,那么这30天将以日计对刑期做相应的扣除,最终被判定应实际服刑的时长即剩下的五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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