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监外执行过程中流产了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判拘役或缓刑期间发生自然流产事件并不意味着将自动消除相关的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通常是指对个人曾经实施过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的记录,而拘役或缓刑则是针对已经构成犯罪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处罚措施。 对于自然流产这种身体状况是否会对执行方式产生具体影响尚待进一步分析,但是,这并不能改变其违法犯罪的事实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