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打架造成对方轻伤怎么判刑会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参与斗殴事件导致他人受伤情况下,是否应当判定罪行并留下案底,这主要取决于该未成年人的年龄以及案件的具体情节。
当罪名尚未达到十六岁这道门槛时,司法通常倾向于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也就不会产生案底。 然而,若已超过十六岁,那么一旦构成犯罪行为,就必须接受法律制裁,尽管在量刑方面可能会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理。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犯罪时未满十八岁并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员,他们的相关犯罪记录将会进行封存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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