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监外执行的程序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法院作出监外执行判决时,首先需要对被告人行将在监外实施的情况进行全面且严格的评估。
例如,被告人体魄状况确实符合监外执行的合格标准与否,这其中既包括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接受保外就医治疗者,同时还涵盖了其他相关情况。 法院会依据各类证据以及专业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意见,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与判断。 此外,法院亦会充分考虑到被告人可能对社会产生的潜在危害性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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