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可以出本市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监外执行人员,您通常不得擅自离开您所在城市,这是由于监外执行乃是一种特殊的刑事处罚实施方式,在此期间,您需接受严格的监管并承受一定程度的限制。
普遍而言,如未获得执行部门的正式批准而离开本市,有可能被视作违反了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经由执行机构的许可,您是有权离开本市的。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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