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追诉时效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定刑事追究时效所依据的关键标准主要包含犯罪之法定最高刑罚。
具体来说,法定最高刑罚种类的差异将会导致追诉期限的相应变化。 通常情况下,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追诉时效设定为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罚在五年及以上但未满十年的有期徒刑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则被设置为十年; 再者,若法定最高刑罚达到十年或以上的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将延长至十五年之久; 最后,针对法定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或是死刑的犯罪行为,追诉时效会进一步延长至二十年。 若是经过二十年后,仍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由其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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