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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下恶意欠薪会被视为犯罪行为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恶意拖欠员工薪酬的问题,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范畴内,其设定的法条名称被称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该款规定,责任人在有能力支付但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酬劳,且达到一定金额以上,并在政府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责令支付后仍不予执行的情况下,将构成刑事犯罪。
此次刑法修订旨在打击那些以转移财产、伪装消失等方式避过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此来规避法律责任的恶劣行为。
具体而言,能够被判定为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可能情形:
(1)通过隐瞒真实财产状况、恶意处置、编造虚假债务、操纵破产或机构倒闭等各种方式来转移、隐藏自身拥有的财产;
(2)采取潜逃、藏匿等手段躲避法律追责;
(3)故意销毁、篡改与劳动报酬相关的账目、岗位名单、工资发放记录以及出勤记录等关键证据材料;
(4)通过其它各种途径试图逃避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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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0: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