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的定义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这一术语,其全称为刑罚之暂缓执行,特指对于触犯了刑律并且经法定程序确证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者,先期宣告定罪,从而暂时不执行其被判定的刑罚。
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特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犯有罪行的罪犯进行全面考核和检验,并根据罪犯在整个考验期间的行为表现,公正地决定是否适用具体的刑罚。 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说,他们必须依法接受社区的自我监管改造,若在缓刑考验期内并未出现刑法第77条所特殊规定的情形,那么当缓刑考验期满之后,原来被判决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并且这样的决策将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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