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从犯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侵占罪的基本量刑标准如下所述:若有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有为个人所有,且涉案金额达到特定程度,如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给原主人,那么他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行政处罚;若数额特别巨大,甚至存在其他严重违法情节,则将受到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的严厉制裁。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进行非法占有,且数额也达到了一定规模,例如数额较大,但拒绝予以交还,此时则适用与前述条款相同的处罚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本条法律规定中的侵占罪,仅限于受害者主动提出控告的情况下才能得到审理。 依据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共同犯罪活动中,从犯所起到的作用主要是次要或辅助性质的,他们应该被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综合以上各条法律法规,对于侵占罪的从犯,我们应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所发挥的实际作用,给予适当的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的量刑标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这其中涉及到犯罪的涉案金额、犯罪造成的后果、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以及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举例来说,如果从犯的行为符合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条件,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然而在整个共同犯罪过程中,他们所扮演的角色仅仅是次要或辅助性的,那么在量刑时就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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