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什么罪会有前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前科成立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仅适用于那些曾被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其次,前科仅涵盖了罪犯在先前刑事审判中获得自由之后再次触犯新的犯罪行为; 最后,对于虽处于拘役、管制等较轻处罚状态下但在释放后再犯新罪行者,或是已服完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且未在缓刑期间内犯新罪的罪犯,均不视作具备前科记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正在服刑期间内的罪犯若再度涉足新罪行,不应被视为具有前科记录,而应归属为服刑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