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追究在法庭上做假证的人员,有失效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或刑事案件中,涉及到伪证行为所引发的诉讼时效期限上限设定为十个公历年。
究其具体原因在于,因涉嫌制造虚假证据而被认定情节严重者,应承受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罚;若其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最高量刑无法超过五年以上但未达十年之久的,依据相关条款规定,十年之后便可以对当事人免除十年前曾经发生的诉讼。 倘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构成了应当判决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重案,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二十年之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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