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流产多久收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因流产而卧床休养的妇女而言,逐一明确病愈之后的交接时机,是关系到她们身心康复以及回归社会的重要环节。
因此,这其中所涉及的具体期限,需依照病情变化和实际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同时也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针对那些经法院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患有严重疾病并急需保外就医,此时可暂时予以监外执行,待病情缓解且刑期尚未结束时,应当立即依法返回监狱继续服刑;如基于监外执行的原因已消除,但余刑尚有未满者,则仍须返回到牢房内执行剩余刑期。 然而,若罪犯在刑期已经终结之际,那么应当尽早为其办理释放手续,以便他们能够尽快地恢复自由身,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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