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怎么样才能减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并有刑期缩短时,这必须基于其展现出的重大立功行为。
在缓刑考察期间,若罪犯展现出重大的立功贡献,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适当的减刑,并且相应地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 然而需注意,一旦实施了减刑,所剩余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决刑期的一半;同样地,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低于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长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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