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减刑的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
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 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第五条 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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