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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刑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一)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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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3: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