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犯了刑事案件正常处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一周岁以内)的妇女,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而监外执行期间,要定期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汇报情况、报告行踪,不能擅自离开执行地。如果在执行期间,再犯其他罪行或者逃跑,就要立即收监。等到这些孕妇生育完毕或者哺乳期妇女哺乳完成时,如其刑期未满,仍将对其进行收监。而如果刑期已满,就不用收监,办理释放手续后视为刑满释放。
2、孕妇犯罪处理标准如下: (1)在案件审理阶段,可以取保候审; (2)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3)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宣告缓刑。 女人犯法了但怀孕了可以申请取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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