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处管制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管制是具体刑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
2、管制是不予关押、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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