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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刑结束后又犯新罪是否适用监视居住?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犯罪分子缓刑结束后又犯新罪的,若符合监视居住的相关适用条件即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是可以判处缓刑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
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
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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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5: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