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实行行为的着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着手实施行为就是犯罪的既遂。
“着手”,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范里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是犯罪预备形态与犯罪未遂形态的区分标准之一。 认定犯罪的“着手”,须遵循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确定犯罪是否着手: 1、考虑实行行为是否已有明确的犯罪意图。 2、考虑实行行为是否实际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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