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珍贵动物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数额不满二十万元的,可认定为情节较轻。 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151条规定: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数额不满二十万元的,可认定为情节较轻。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 各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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