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缓刑后怎么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
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 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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