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诈骗标准最新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集结型诈骗,即是指由两个或超过两个人联手运作,企图通过虚假陈述或者刻意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获取数额较高的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的行为。
对这种类型的诈骗进行法律判断,主要需要综合考虑被骗金额的多少以及各参与者在整个诈骗行动中所发挥的不同角色和贡献等因素。 在大多数情况下,集结型诈骗与单独实施的诈骗在立案追查标准上并无太大区别,即如果诈骗所得财物的价值介于3000元到10000元、30000元到100000元、乃至高达500000元这几个不同档次的时候,就分别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在集结型诈骗案件中,各参与者可能会因各自在犯罪团伙中的贡献度、所涉情节严重性等多方面因素而被迫承受相应程度的法律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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