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又犯诈骗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监外执行期间再触犯诈骗罪行,应对其新发之诈骗罪进行相应判决。
然随后应对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与新增罪名所判处的刑期共同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其最终应执行的刑罚。 通常而言,此类情形将导致更为严厉的惩罚。 这是由于在监外执行期间再度犯罪,意味着罪犯的社会危害程度较高且改造效果欠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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