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案立案几天内能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案诈骗类案件中,一经立案后,绝非轻而易举便可撤销调查。
唯当拥有充足有力的证据证实并无任何犯罪事实的发生,或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不足以构成犯罪,抑或是存在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时,方可考虑撤案。 若系由案件举报者自愿申请撤案,原则上亦不宜予以批准。 这主要是由于诈骗案件关乎社会公众利益与法律秩序的维护,不得任意撤销。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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