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算信用卡诈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信用卡诈骗是指一种非法侵占目的明显、不顾及信用卡管理规定,利用信用卡实施悄悄摸摸的违法诈骗活动,最终获取数额较大赃物的犯罪行为。
最为常见的信用卡诈骗手法包括:使用者伪造信用卡,或采用虚构身份之手段以欺瞒方式领取的信用卡; 以作废的信用卡进行欺诈; 冒充他人名义并以此盗刷信用卡; 恶意地超额度或逾期透支等恶劣行径。 “恶意透支”这词汇所指代的是,持卡者以无法退还之目的,透支额度超过规定限制或逾期逾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缴后长达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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