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诈骗案怎么认定诈骗罪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借贷欺诈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若要被认定为诈骗罪行,通常需谨慎且全面地考量到以下数项关键要素:首要的是分析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主观意图。
举例来说,如果其在借款之初便根本未设想过还本付息,亦或是明晰自身毫无偿债能力却依然大量借贷,那么这很有可能显示出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据他人财产的恶意。 次要的是观察被告人是否曾经采用过欺骗手段来实施行动。 例如,隐瞒借款真实用途、提供不实的还款承诺,等等。 再次,我们的注意力应集中在借款之后的表现,如果被告人以肆意挥霍、从事非法和犯罪行为或者公然转移、隐瞒财产的方式躲避债务偿还责任,那无疑更有利于确证诈骗罪行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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