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有几种类型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嫌侵犯信用卡诈骗罪之案件中,主要可包括如下四类犯罪形态:
首先,利用伪造之信用卡或利用虚假身份证明等手段骗取之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 其次,使用已作废之信用卡欺骗他人; 再者,未经授权擅自盗用他人信用卡之非法行为; 以及最后,故意透支信用卡,即指持卡人为实现非法占有所需金额而超出规定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行经过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的严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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