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逾期什么情况不属于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信用卡欠款逾期过程中,存在着多种情形,其中一些通常不会被判定为诈骗罪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持卡人在逾期之后,能积极主动地与发卡行进行有效的沟通,表达自己的还款意愿,并且在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逐步如期偿还债务;
其次,持卡人如果出现了突发性的重大生活变故(如失业或患上重疾等)导致其无法按期支付债务,只要他们能够提供充分的相关证明资料,那么这种逾期情况也有可能不被认定为诈骗罪; 最后,如果持卡人拖欠的债务额度相对较低,尚未达到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立案标准,那么这种逾期行为同样有可能不被视为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