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怎样辨认合同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特指那些拥有非法占有之意图的行为人,他们在签署并履行合同时,利用各种手段,如虚假陈述其身份、业务状况,故意遮掩既定事实真相等来欺诈他方当事人,从而达到从对方获取财务财产的违法目的,而且这种非法获取的金额数量必须达到较大的标准。
要判断交易活动中的合同诈骗罪,我们需要全方位地考量多个关键因素。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行为人是否存在伪造其主体资格或冒充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 其次,我们需要仔细审查行为人是否存在虚构合同标的物、编造货源、故意隐瞒其履约能力等情况。 此外,我们也不能忽视行为人是否有收取了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便消失无踪的现象。 最后,我们还需要深入研究行为人是否在自身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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