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几万以上算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其复杂程度不仅仅源于欠款金额这一单一因素。
根据普遍的司法实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五十万元的情况下,应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定义的“数量较大”。 而所谓的恶意透支,则是指持有人违背相关管理规定,超出信用卡使用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消费,且在经过发卡银行两次书面通知催促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拒绝还款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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