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诈骗是否为洗钱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保险欺诈并不认定为洗钱罪的一种犯罪形式。
然而,保险欺诈涉及到投保者、受保者或受益者,他们基于非法意图,透过虚构事实或者掩盖真相等手法,从事保险诈骗活动,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 而洗钱罪则具体指明知是源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仍然为了掩饰、遮蔽其来源以及性质,从而采取了提供资金账户或者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采用其他手段掩饰、遮蔽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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