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严格来说,信用卡诈骗罪便是诈骗罪中的一个特别类型。
此罪名所涉及的范围是利用信用卡进行非法的盈利活动,且在这个环节中,犯罪分子通常会采取欺骗、误导等方式来获取较大额度的金额。 相比之下,诈骗罪的定义更为广泛,它主要由两个核心要素构成: 首先,犯罪分子必须有通过虚假陈述或掩盖事实真相的方式来骗取大额个人或公共财产的意图; 其次,他们必须实施这样的行为才能够达到取得财物的目的。 尽管信用卡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在犯罪手法和受害人方面存在差异,但是它们的根本动机都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因此都对公共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造成了严重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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