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诈骗案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某人实施了欺诈行为以达成购买房产的意图,那么他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若他在签署或执行购房协议环节中,抱持着非法占用他人财物的动机,并且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规则”)第二百二十四条中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诸如不实陈述自身处境、提供虚假名义的不动产证书作为担保、尽管自身缺乏实质上履行债务的能力但仍然引诱另一方继续签署相关合同及在收款之后故意逃避等; 那么此人可能会被判定为涉嫌合同诈骗罪。 根据这一条款,如果诈骗数额达到特定标准,那么该案犯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许是拘役,还有可能伴随罚款的惩罚。 如果其所涉金额更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案件将深入处理,裁定三年以上但未满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面临附加的罚金清偿。 如果其诈骗金额已经达到了极其惊人或具有更多举足轻重之证明的程度,那么该案犯者则需承担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以及罚款或是财物的没收。 最终的判罚结果取决于案件的特定情境,包括欺诈行为涉及的金钱额度、它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举止、以及他是否有悔过自新的意愿和行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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