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工程抵账房诈骗案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一个公民运用购买工程抵债房屋的手段进行欺诈活动,他便极有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224条有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具体来说,上述行径或许可归入该条款中所列举的(一)至(四)类情况之中的任何一项。 例如,这位公民若故意以虚构出的单位机构或冒充他人身份签约购房合同,继而通过此手段企图非法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务,那么这样的行为将符合合同诈骗罪的首款情况。 另外,假如这位公民恶意地运用伪造、篡改以及作废的票据或是其它虚假的所有权凭证来作为抵押品,这样的做法同样可以被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第二款情况。 同时,假使这位公民明知自身缺乏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但仍试图通过先履行少量合同或仅履行合同的部分内容来引诱对方继续签署并履行合同,或者在收到对方支付的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立即消失不见,那么这些行为都有可能被视为合同诈骗罪的第三款或第四款情况。 依据诈骗所得金额的多寡,法院将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相关规定对犯罪者施加相应的刑事惩罚。 若涉及金额较大,犯罪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或单处罚金的严厉制裁; 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犯罪者则可能遭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对于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者,他们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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