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有借条就不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接受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但是受案回执不一定当场出具。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