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套现可以怎么追究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持卡人进行非法占有,恶意透支,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2、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若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罚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信用卡套现处罚规定 1、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构成刑法上的信用卡诈骗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恶意透支5万元到20万元之间就属于数额巨大,判处5年到10年有期徒刑; 3、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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