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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用卡欠款能被起诉的标准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恶意透支信用卡达到五万元以上,而且经过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然拒绝偿还债务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申请人带着非法占有银行贷款的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超过规定的数额或者期限,涉案数额较大,同时发卡银行已经进行多次催收,申请人仍然拒绝归还,并且逃避银行催收的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数额为五万元。而且,申请人在被起诉之前有一个前置程序,就是申请人已经受到银行的两次催收,在三个月内仍未归还。
同时,如果申请人在催收期间故意更改自己预留的电话号码、住址来逃避债务的,就会被认定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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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5: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