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几个月了还不移交检察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被依法逮捕之后的侦查期间,其羁押时间是受到相应法定限制的。
假如在被捕数月之久仍未能被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处理,那么这很可能反映了案件本身较为错综复杂并且在证据搜集方面遭遇了极大的困难和挑战。 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条例的规定,对于那些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所处的侦查羁押期不得超出两个月的法定时限。 但是,若遇到了案情复杂、经过多次努力仍然无法在羁押期限内结案的情况,那么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审理期限。 至于那些处在交通极度不便利的偏远地区发生的严重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团伙案件、频繁流窜作案造成的复杂案件或者涉及范围广泛,且证人证言难以取得的繁琐案件,只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正式批准或者决定,就可以将侦查羁押期延长至四个月。 为此,若您遭遇此类困境,我们强烈建议您及时与负责办理该案的执法机构取得联系,从而获取关于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延期审判合理解释的更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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