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从哪天开始算起执行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起始日期应自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发送《拘留证》之日算起。
通常情况下,若公安机关作出拘留决定,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制作《拘留证》并向被拘留者展示。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那些屡次犯案、流窜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其拘留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三十七日之久。 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将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如若发现不应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形,他们将会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同时发放《释放证明书》。 倘若有必要提出逮捕申请,公安机关会在拘留期限内,向检察机关提交批准逮捕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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