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公安羁押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各类刑事诉讼案件中,公安机关所实施的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以及羁押期限的设定通常需根据实际案情来决定。
按照合法程序,对于犯罪嫌疑人员被逮捕之后进行的属期侦查过程中所涉及的羁押期限为止,最多不允许超过二个月的时间。 反之,若罪行情节较为复杂且通过正常期限无法完成侦破工作的案件,可参考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审批要求,申请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限。 若此案件条件符合特定的情况范畴之内,例如身处于交通状况极其恶劣的边远地区所爆发的复杂大案、大型犯罪团伙案件、跨区域流窜作案的复杂案件以及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且取证难度较大的复杂案件,经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可以将羁押期限延长至两个月。 另外,对于那些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依照前述法规所延长的羁押期限期满之后,如仍未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此时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再次批准或者决定延期两个月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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