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的刑事拘留时间多久结束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制度乃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进行打击犯罪、保护社会安全与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尚未被司法机关定罪起诉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所作出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措施。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检察院亲自决定采取的刑事拘留措施,通常的期限设定为14天。 然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可以最长延长至37天。 在此期间,检察院应依据相关程序与规定,对案件展开深入细致的审查工作,以最终决定是否会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倘若经审查后发现并无逮捕必要,公安机关必须在收到检察院发出的书面通知之后,即时将嫌疑人释放,並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书。 倘若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执法机构认为有必要继续侦查此案件,同时嫌疑人亦满足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条件的话,那么便可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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