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立案后多久抓捕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立案之后,实施逮捕行为的时间并非一成不变,亦无固定的准则可循。
这是由于案情的特殊性所决定,例如,证据是否充实完备、犯罪嫌疑人的藏身之处是否得以确认等等因素都将直接影响到警方对其进行抓捕的时机和方式。 一般而言,若公安机关发现了确凿无疑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违法乱纪,并且可能逃避监控调查,就会迅速出动拘捕措施竭力防止事态恶化。 然而,在一些较为复杂纷繁的案件中,如果公安机关需要更多时间来收集实证,以便准确地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罪责行径,那么,拘捕行为的实施时间便可能会相应地有所推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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