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是从抓进去的那天开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罚期限一贯以来是自被告人身陷囹圄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当犯罪嫌疑人被羁押限制自由时,这段时间将被视为已服刑期予以相应地扣除。 举例来说,若被告被判定为管制,那么每一天的羁押期都可折算成两日的刑期; 而对于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被告而言,每一天的羁押期则可以折算成一日的刑期。 这种做法旨在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公正且合理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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