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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局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普遍情况下的涉案人员,公安机关最多可以将其拘留至十四日;
但是若涉及到流窜作案、数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疑难复杂情形的重大嫌疑人,拘留期限则可延至三十七日。
虽然刑事拘留被视为一种暂时性并且有针对性的法律手段,主要的意图在于为后续调查取证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亦会在拘留时期内开展相关的案件侦査工作。
若发现案件的证据充足且符合批捕条件,公安机关将会立即上报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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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3: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