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期间不可以提请逮捕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行监视居住的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未有过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销毁、篡改重要证据以逃避打击;
在未进行串谋,干扰证人的正常作证过程; 也不曾对被害者、报案人及检举控告人实施任何形式的报复迫害行为; 同时并无试图自残或者逃离监管等违规行为,那么通常是不会被请求逮捕的。 这主要是鉴于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相对较低,并没有达到被逮捕的强烈程度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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