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证据不认罪会一直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
并且在执行拘留后,必须立即将其移送至看守所留置,就算延迟也不可超过24小时。 除非情况特殊无法通告或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及恐怖活动等案件,否则需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之内,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友。 若该特殊情况得到缓解之后,亦应尽早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另外,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的询问应该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展开。 若经过审阅并认为不应对其拘留的话,须立即予以释放,同时发放释放证明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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